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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验收和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验收和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项目申报

(一)选题要求

根据《2025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中的研究方向确定选题。

1.申报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一部分“重点项目”中直接选择,要求具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难度,能广泛推广应用并可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科技项目的承担单位要具备相应的科研能力和条件,为科技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申报一般项目应根据《指南》第二部分“一般项目”中的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研究内容,要求聚焦影响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和实用性,对开展档案工作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二)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一式三份),经本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向推荐单位报送。

2.各推荐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系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在拟推荐的任务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项目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1.科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研究经历或2年以上档案工作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最多同时承担2个档案科技项目(含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

2.重点项目负责人需参加立项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经费保障

1.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指南》限定的经费额度,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在立项当年拨付资助资金的70%,预留资金在项目通过审核验收后支付。项目资金应当纳入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2.一般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二、科技项目验收

(一)验收范围

按期完成的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并且已完成项目任务书要求的目标任务。

(二)验收方式

科技项目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结题2种,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1.会议验收。会议验收由省档案局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组现场听取项目研究情况、观看演示、查阅资料,经质询、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

2.结题。结题需按照《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提交工作报告、研究报告、应用证明或研究论文及其他预期成果相关材料,由省档案局组织专家组审核确认后,出具结题证明。

(三)验收流程

1.项目承担单位出具验收申请函并提供相关验收材料,向推荐单位报送。

2.验收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结题/会议验收+项目编号”命名。

3.经推荐单位审核后,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同步提交线上验收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三、优秀科技成果奖励

(一)申报范围

2024年底前通过验收的项目,经实践证明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后,可申报优秀科技成果奖励。

(二)材料报送

申报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的单位须填写《河南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一式3份,加盖公章),提供相关研究成果材料,包括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项目验收证明、推广应用证明(研究论文)等。

(三)申报流程

1.奖励申报单位填写《河南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并提供相关材料,向推荐单位报送。

2.奖励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优秀成果奖励+项目编号”命名。

3.经推荐单位审核后,奖励申报单位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同步提交线上奖励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科技项目立项、验收和申报奖励的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版)请于5月13日前报送至学校档案馆,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2。

申报联系人:徐老师

申报联系电话:68229853

地点:英才校区明德楼B307

科研处 档案馆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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