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5〕2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本学院科研副院长开通。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学院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学院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学院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样式如:F0216)。
(2)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可能会有特殊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3)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基本信息表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6.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学院同意。
8.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9.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下载打印PDF版本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主要用于学院和科研处形审)。项目申请人务必对申请书进行逐项审查,确保符合基金委的各项规定,完成形式一审。
11.各学院院长、科研副院长组织力量,根据《指南》及附件要求,对本学院所有国基金申请书统一进行形式二审,根据论证评审结果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排序,并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申报项目论证汇总表(附件2)和《学院审核承诺书》(附件3)。各学院审核承诺书、汇总表上均需学院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2.各学院向科研处报送2025年度国基金申请书纸质版、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项目论证汇总表和学院审核承诺书各1份,科研处将统一进行形式三审。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依托学院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二、2025年度主要政策变化
2025年自然科学基金委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详见附件《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和《限项规定、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三、材料接收
(一)3月5日前各学院报送带水印的纸质版申请书、项目申报汇总表、申报项目论证汇总表和学院审核承诺书各1份。同时将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邮件名称:2025年度XX学院国基金项目申请材料。各学院报送材料时请将申请书按汇总表顺序整理排序。
(二)3月12日前科研处完成形式审查,并将形式审查结果反馈学院。
(三)申请人3月15日17:00之前完成最终版国基金申请书的系统提交。
(四)科研处3月16-17日完成系统审核和提交,申请书经学校审核提交后,将不再进行退回修改。
重要提醒:2025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待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后,一并提交,具体要求待立项后另行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二)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艳
电话:68229318、13653819205
邮箱:20081041@zzut.edu.cn
科研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