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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宿舍心理联络员、2024级心理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4浏览次数:

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学校四级预警网络机制,充分发挥朋辈互助作用,了解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时疏导学生心理问题,现要求设立宿舍心理联络员、2024级心理委员,要求每个宿舍设立心理联络员一名,各班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老生心理委员如有变动也需上报,确保在校每个行政班级均有两位心理委员。请各学院(书院)将名单按照附表格式汇总,于12月31日前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到邮箱184131355@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金河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图书馆12楼)1205室。

联系人:杨春雨

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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