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郑教人函〔2023〕50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3年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我院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限额3名。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市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推荐人选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
个人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单位依据推荐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人事处。
四、报送材料
(一)单位推荐报告1份。
(二)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及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对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
(三)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人选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经审查无误后,复印件盖审核单位公章。
(四)《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纸张规格:A3纸,双面打印,禁止加页)2份。
(五)推荐人选近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份(见附件3),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原件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六)近五年内出版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见附件2),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原件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七)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5),请用excel表格。
(八)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出具纪检证明1份。
(九)所在单位出具师德师风证明1份。
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袋上注明“2023年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19日17:00前将推荐人选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rsckhk@zzut.edu.cn),纸质版资料报送至人事处A613房间。
人事处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