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层次专业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校政字[2006]41号文件《中州大学关于在校内晋升的教授和回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享受待遇的暂行规定》、校政字[2006]84号文件《中州大学关于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津贴发放的暂行办法》的精神,根据校长办公会的要求,决定于2007年12月初,对高层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正高级、博士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博士研究生进行聘期内的年度考核,完成聘期规定的任务,经学术委员会考核合格者,发放相应的津贴待遇。
希望接受考核的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准备,如实填写《中州大学高层次专业人员考核表》,并上交证明材料的原件。
附:中州大学高层次专业人员考核表
人事处
2007年11月23日
中州大学高层次专业人员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学历学位
专业技 术职务
聘任时间
完 成 任 务 情 况
授课时数
发表论文
课题项目
自评结果
学术 委员会 考核 结果
签字(章)
年 月 日
学校 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