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州大学教职工
“庆祝十七大,颂歌献给党”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的十七大已胜利闭幕,为配合我院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和强化评估成果,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培养和营造教职工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增进教职工互相交流和沟通,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构建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学校党委决定元旦前夕举办由学校党委主办、党委宣传部、学校工会和艺术教育中心共同承办的中州大学教职工“庆祝十七大,颂歌献给党”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以全面推进学校的各项工作为目的,发扬评估精神,凝聚全校力量,切实推进学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 比赛规则:
各学院、图书馆、离退休老干部各派一支合唱队,机关总支可按支部组成2—3个队,按抽签顺序参赛,现场打分。要求着装统一,队伍整齐。
三、 比赛形式和要求:
各参赛队演唱两首歌曲,必唱歌曲和自选歌曲各一首。必唱歌曲在学校组委会推荐的歌曲中任选,自选歌曲要求格调高雅、艺术性强、通俗易唱、歌颂党和祖国、歌颂美好生活和改革开放新成就。每队以合唱形式参赛,可采用多种形式的表演和伴奏,参赛歌曲至少含二个声部,现场演唱(指定歌曲目录附后)。
四、 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12月21日下午2:30
地点:学术交流中心报告厅
五、 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
六、 评分标准:
总分为100分。分为:歌曲内容30分,歌曲表达与演唱效果15分,音准及音色协调15分,声部10分,指挥10分,团队精神风貌10分,着装10分;人数比例:参赛人数达到在编及合同制职工总数80%以上者不扣分,75%以上—80%以下者扣3分,70%以上—75%以下扣6分,70%以下扣10分。
七、 有关要求:
各总支、学院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和排练。11月22日将参赛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附后)上报学校党委宣传部(A514);12月14日召开预备会(各学院、总支及组队领队参加),预备会议后抽签,抽签时不到者视为弃权;12月20日排练(走场)。各参赛队要严格按照比赛时间、比赛顺序参赛。
中共中州大学委员会
2007年11月20日
附:必唱歌曲曲目:
1、中州大学校歌
2、唱支山歌给党听
3、春天故事
4、爱我中华
5、走进新时代
6、同一首歌
7、青春舞曲
8、我和我的祖国
9、共和国之恋
10、黄河大合唱
11、二十年后再相会
12、长征组歌
13、祝福祖国
中 州 大 学 教 职 工
“庆祝十七大,颂歌献给党” 合唱比赛报名登记表
参赛单位
参赛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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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挥
伴奏形式
参赛人数
参赛歌曲
解说词(单位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