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评审中科研原件问题的说明学校各部门:2008年职称评审在即,为了方便教师在评职称时对科研原件的需要,现将科研原件借用等情况说明如下:一、借用科研原件的时间是9月16-17日。程序如下:借用人写出书面申请,列出所借内容,由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然后到科研外事处审批,之后到校档案室办理。二、9月22日上午在A座303验收科研材料时,通过材料验收的参评教师需留存我处《评审简表》一份。务请规范认真填写,签字后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反复修改《评审简表》中的科研部分。三、科研外事处验收材料时的人员分工如下:周铜老师负责验收工程技术学院、化工食品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胡梅芳老师负责验收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行政部门;王蕾老师负责验收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于书伟老师负责验收德育教学部、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如有咨询事宜请致电68229135。 科研外事处 200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