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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医疗保险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04浏览次数:

关于学生医疗保险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劳社厅、教育厅《关于驻郑院校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预劳社医疗[2008]10号文件要求,我院2008年新生医疗保险工作已进入申报阶段,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收集已参保(交费)新生的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光面彩色照片各壹张(相片背面请注明学院、班级、姓名),于11月7日前上交校医院刘老师处,由校医院到郑州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另:2007年已参保的老生,请于近期到校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中大校医院

200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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