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上午我院党委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安排布置假期前党务工作。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俊良出席会议,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学工部负责人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学校党委副书记杨俊良对照1996年颁布的版本,就为什么要修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什么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20个问题详细解读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他指出,新修订的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体现了我党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更加突出了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与人才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内容,新增了科学发展观与服务党员等理念,对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杨书记强调,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年修订)》是每个党员神圣职责。要求党委宣传部充分发挥学校宣传阵地的作用,尽快安排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条例》精神,并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前学校“十二五”规划的制订、创先争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我院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会上,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武京玉同志还就深入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迎接市创先争优办检查、201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学校干部年终考核等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全校党组织科学安排时间,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上报党委。(刘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