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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组织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三讲,三提升”活动集中学习辅导

来源:组织部 作者:刘宝发布时间:2012-05-17浏览次数:

2012年5月15日下午,校党委组织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三讲,三提升”活动集中学习辅导,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杨俊良宣讲《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称《条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参加集中学习辅导。

杨书记首先讲述了《条例》下发后修订的主要过程,《条例》做为规范党对高等学校领导工作的党内法规,最早制定于1996年3月,根据十几年的实践发展,中央于2008年3月启动了《条例》的修订工作,在2009年11月3日由习近平同志主持的中央党建工作小组会上讨论通过,2010年颁发。新修订颁发的《条例》共有九章三十五条,从高校党的组织建设、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方面作了重要修改,将党政联系会议制度确立为院系党组织的工作机制和决策方式,规定了院系党组织通过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和决定院系级单位的重要事项,使系级党组织发挥作用履行职责有了明确的制度保障。

对照1996年颁布的《条例》版本,杨书记就为什么要修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什么要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19个问题,联系学校实际对新颁布的《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他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更符合当前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体现了我党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更加突出了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与人才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内容,新增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服务党员等理念,对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全校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结合我院改革发展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提升我院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步伐。(刘宝/文)

杨书记宣讲《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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